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张力(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原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在全面总结党领导的人民教育事业百年奋斗伟大成就、特别是新时代新成就新变革基础上,对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征途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定的重要纲领性原则,指导意义极为重要而深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源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这可以追溯到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历史经验充分表明,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党领导的人民教育事业,完全基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核心理念和坚定信心。
我们党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实际行动向世人昭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定不移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宏伟目标奋勇前进。这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宣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根本出发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时指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报告在深刻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时指出,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列为要求全党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六个方面立场观点方法之一。报告在确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项重大原则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报告在向全党全社会发出新时代新征程新的动员令时重申,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一系列统揽全局的总体要求,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依据、理论指引和实践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是新时代新征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出发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开发人力资源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特别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亿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现实需求和长远期望,正在逐步转向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为有用、更可持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上不断迈开新步,制定实施数十项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举措,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添强大动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发生新的历史性变革。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概括党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时,明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作为“九个坚持”之一,认为这是对我国教育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来之不易,要始终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并明确要求,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时强调:“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紧扣人民期盼、顺应时代要求,充分显示了党的教育方针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鲜明本色,对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进行了高屋建瓴的阐释,为我们深刻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出发点,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辩证关系,确定了基本思路,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核心理念导引下,作出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为主线的新部署新要求,提供了重要依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重点是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关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民生建设政策的基础上,拓展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并确定了健全上述“七个有所”相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要求,从而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理念融入国家制度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而对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主线牵引下的政策举措进行了整体谋划。
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需要纳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布局。在新时代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从现在到2035年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在国家高质量发展全局中将发挥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作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将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增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方面,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需要持续谱写发展素质教育的新篇。发展素质教育,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入党和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范畴,总体思路就是促进全体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不断提高14亿多中国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等方面,作出多方面部署。发展素质教育,必将汇聚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更大合力,贯穿于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全过程。
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需要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开拓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总体上看就是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做好准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重在彰显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筑牢国民教育体系特别是基础教育体系的基石,助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同时也要为创新公共教育服务提供方式、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作出更多贡献。这是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体系的主旋律,必将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